更新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
法医对案发现场提取的那半枚指纹进行了比对,匹配度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,但由于指纹残缺不全、关键纹路缺失,无法作为法庭认可的有效证据。曾克强故意将指纹比对的情况透露给高航,奈何高航心理素质极强,即便得知警方掌握了指纹线索,依然面不改色,咬死不承认杀人事实。
另一边,余昊成在审讯室里将犯罪过程和盘托出。他交代自己原本和高航商量好驾小船撞击金建华的渔船,制造事故假象,但高航临时变卦,胁迫余昊成跟着上船行凶。登船后,余昊成亲眼目睹高航先手刃赵大勇,紧接着又残忍杀害金建华。就在两人准备撤离时,金小雅突然从角落走出来,高航担心小女孩认出自己,为不留活口,不仅将金小雅杀人,还挖去她的双眼,妄图让警方无法通过眼球提取最后影像。
尽管余昊成的口供已经十分详实,可案件定罪仍需要实物证据支撑。凶器早在案发后就被高航抛入深海,想要打捞无异于大海捞针。为让高航开口,曾克强想出一计,故意安排技术员当面抽取高航的血液和头发样本,高航得知DNA技术可以精准锁定罪犯,意识到自己再无抵赖可能,终于低头认罪,将全部作案经过一五一十交代清楚。

此案最终尘埃落定,高航因故意杀人、抢劫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,被判处死刑。余昊成虽参与了部分环节,但系受胁迫且未直接实施致命行为,不构成共犯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。
季洁和江汉在办案过程中因冲动行事受到队里通报批评,但整体功劳得到上级认可,集体功被正式批准。市局随即宣布成立重案六组,郑一民队旗展开,众人激动地围拢合影,季洁高高举起刘华的警号,定格在这一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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